項目概況:2023年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聯合下發《關于在黃河流域開展尾礦庫集中區域綜合治理的通知》(發改辦地區[2023]89號),確定在內蒙古包頭段等六個區域開展尾礦庫集中區域綜合治理。黃河流域包頭段尾礦庫主要分布在固陽縣、石拐區,本次申報治理49座無生產經營主體尾礦庫,其中固陽縣申報16座,石拐區申報33座。
2023年9月7日固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在黃河流域包頭固陽段尾礦庫集中區域綜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固發改審批字[2023]15號),同意固陽縣應急管理局開展黃河流域包頭固陽段尾礦庫集中區域綜合治理工程。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試行)》(內應急字〔2021〕134號)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尾礦庫,應當實施閉庫,(一)位于各類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紅線區域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區域的。(二)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三)停用時間超過三年的。(四)沒有生產經營單位的。(五)庫內尾礦(砂)已全部回采清除或部分回采,且不再堆存尾礦(砂)的。(六)庫區已經復墾,不存在安全風險的。(七)壩體與庫區已基本融入周邊自然地形、地貌,不會對周邊安全、環保造成影響的。(八)其它應當實施閉庫的尾礦庫。
根據固陽縣申報16座尾礦庫情況,符合上述第三、四項,作為尾礦庫管理單位,由固陽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此次16座無生產經營主體尾礦庫的閉庫銷號工作。
包頭市萬龍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位于固陽縣銀號鎮熏羊窯子村,行政區劃隸屬固陽縣銀號鎮管轄。包頭市萬龍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為山谷型尾礦庫,壩體走向為南-北走向,壩體高度20m,壩體長236m,初級壩頂標高1513m ,共一級子壩,子壩壩頂標高1519m。灘面與壩體連通平整,壩頂內輪廓已不可見,壩體與灘面已進行覆土,外坡有少量植被。
尾礦庫灘面較為平整,庫內無積水。未見排洪設施,庫區有上壩道路通往壩頂,尾礦庫周邊無圍欄及安全警示標志。企業停產時已將放礦設施、回水設施、照明設施拆除?,F場勘查時未見任何安全監測設施。
評價結論:包頭市萬龍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屬于無生產經營主體尾礦庫,技術資料缺失,尾礦庫壩體、排洪、上壩道路等基本安全設施以及安全監測、圍欄等專用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對尾礦庫閉庫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分析,通過辨識,尾礦庫潛在的事故類別主要為潰壩、高處墜落、淹溺,存在的有害因素主要為粉塵,同時也受地震、泥石流、洪水、嚴寒等自然災害影響。
根據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在設計階段應詳細進行設計,對閉庫存在的風險,通過技術措施予以消除。該項目已在固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完成立項,綜合治理措施可行,通過治理后,尾礦庫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可實現安全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