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主要內容: 察哈爾右翼中旗白銀不浪礦區鐵礦礦業權屬于內蒙古玉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察右中旗中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收購了內蒙古玉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并投資新建與之配套的60萬噸/年選礦工程。內蒙古察右中旗中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察右中旗烏蘭蘇木,公司主要從事鐵礦開采利用、選礦及產品銷售。
白銀不浪礦區鐵礦尾礦庫建于2014年,為干排四等庫,設計總庫容為246.6×104m3,設計攔擋壩高10米m,堆積壩總壩高50m,其中調洪庫容6.38×104m3,目前堆積壩頂標高為1826m,壩高50m,已達到設計標高,根據現狀評價報告描述,已達到設計庫容,且下游1km內有居民,根據《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令第38號,2011年7月1日施行,78號令修改)及《內蒙古自治區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試行)》(內應急字〔2021〕134號)的要求,該尾礦庫予以閉庫。受察右中旗中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邯鄲市大地礦產資源開發設計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5月進行了閉庫設計。于2021年9月6日取得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察右中旗中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察哈爾右翼中旗白銀不浪礦區鐵礦尾礦庫閉庫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的通知》(內應急函﹝2021﹞208號)。
尾礦庫閉庫后尾礦庫終期堆積壩頂標高1826m,堆積壩總高為50米(1776m~1826m)。閉庫內容包括:對現狀壩外坡進行加固修整,完善觀測設施,灘面、壩面整治工程,完善排洪、排水設施,完善尾礦庫附屬設施。
根據《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2015修訂版])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6]1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白銀不浪礦區鐵礦尾礦庫閉庫工程竣工后,察右中旗中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其察哈爾右翼中旗白銀不浪礦區鐵礦尾礦庫閉庫工程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并編制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接受委托后,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成立了項目組,于2021年9月18日到現場進行了實地勘查,該尾礦庫閉庫工程未竣工,2021年11月19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11月4日,項目組評價人員對該尾礦庫閉庫工程進行了三次復查,經復查確認,該尾礦庫閉庫工程達到了竣工條件。
本次安全驗收評價主要是對照《安全設施設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規程》及《尾礦設施施工及驗收規程》、《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規定,在深入現場勘查和企業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符合性評價,按照《安全評價通則》、《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及安全驗收評價的程序和評價方法,編制了評價報告初稿,經本公司內部專家三次審核修改后,最終完成了該評價報告,并針對評價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建議。
項目評價結論:通過現場勘查、查閱閉庫安全設施設計、施工記錄、監理資料等相關資料,根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形成該尾礦庫閉庫工程安全驗收評價總體結論: 評價認為:察右中旗中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察哈爾右翼中旗白銀不浪礦區鐵礦尾礦庫閉庫工程安全設施與已批復的安全設施設計《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察右中旗中興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察哈爾右翼中旗白銀不浪礦區鐵礦尾礦庫閉庫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的通知》(內應急函﹝2021﹞208號)及該項目設計變更單相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竣工條件,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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