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主要內容: 烏蘭察布市白乃廟銅業有限責任公司1#尾礦庫位于四子王旗白音朝克圖蘇木境內,行政區劃隸屬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60年代初,白乃廟銅礦開始設計建設工作,作為500t/d規模選礦廠的配套設施,一期尾礦庫也同時設計建設。一期尾礦庫位于選廠以北約1.0km的溝谷內,初期壩底標高為1322.0m,設計最終堆積壩頂標高為1360.0m,總庫容約228×104m3,北京有色冶金設計研究總院編制了一期尾礦庫的設計(因年代久遠,該設計已無法獲?。?,尾礦設施有初期壩、排洪設施、泵站等。一期尾礦庫于1976年7月建成并投入生產運行,2009年10月22日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后至今未生產。
《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尾礦庫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應當在一年內完成閉庫”。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尾礦庫,應當實施閉庫,(一)尾礦庫位于各類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紅線區域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區域的。 (二)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三)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四)庫內尾礦(砂)已全部回采清除或部分回采,且不再堆存尾礦(砂)的。(五)尾礦庫已被開發改作他用不復存在的。(六)庫區已經復墾的,不存在安全風險的。(七)壩體和庫區基本與周邊自然地形、地貌形成一體,不會對周邊安全、環保造成影響的。(八)停用停建超過三年,復工復建無望的。(九)其它應當實施閉庫的尾礦。烏蘭察布市白乃廟銅業有限責任公司1#尾礦庫符合上述第二、八條規定,企業擬對尾礦庫進行閉庫處理,2023年11月2日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其尾礦庫閉庫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接受委托后,隆安公司委派評價人員于2024年5月14日到尾礦庫進行現場勘查和收集與本次評價有關的技術資料。本次安全評價主要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企業提供的尾礦庫相關技術資料和現場勘查情況等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項目評價結論:經現狀評價,烏蘭察布市白乃廟銅業有限責任公司1#尾礦庫符合《關于印發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應急〔2020〕15號)“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尾礦庫,以及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尾礦庫、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必須在1年內完成閉庫治理并銷號”的要求,符合《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的通知》(內礦安〔2024〕38號)規定,該尾礦庫應閉庫并銷號。
根據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在設計階段應詳細進行設計,對閉庫前存在的風險,通過技術措施予以消除。閉庫綜合治理措施可行,通過治理后,尾礦庫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可實現安全閉庫。
蒙公網安備 150290020003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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